曼谷国柱神庙 于节基王朝(又称曼谷王朝)拉玛一世王1782年开始建设,作为镇国的神柱,是一根爪哇木和檀香木制成的花蕾型柱。1782年4月21日安置在新首都中心,命名为曼谷。 自从曼谷城建城以来,神柱一向受到泰国民众的虔诚崇拜。直到拉玛四王时期,因旧神柱随着岁月逝,拉玛四王下令建设新神柱,是一根柚木和爪哇木制成的圆型柱,同时通过婆罗门教传统进行改善城市命运仪式,为让国家繁荣,民众安宁。
1982年,在曼谷国柱神庙举行的庆祝曼谷建都200周年,拉玛九世王普密蓬国王亲自出席参与该仪式。 根据传统风俗,美化神庙环境将给国家带来和平与繁荣,因此,拉玛九世王普密蓬国王生前倡导重修神殿,美化庙宇环境,并将旧根神柱移到新神柱的位置一起安置。 1986年7月24日,拉玛九世王普密蓬国王亲自出席参与曼谷国柱神庙重修竣工盛典。
鉴于此,重修国柱神庙委员会荣幸邀请拉玛十世王玛哈·哇集拉隆功国王(当时即玛哈·哇集拉隆功王储)为项目赞助者。
并在庙内修建了佛殿和守护神宫,守护神宫的神明分别是土地神、护国神、大黑天神、契特拉古波塔神和鼓楼神。该庙位于国防部区域内,属于其管理范围。因此,自1937年起将管理国柱神庙的任务分配国家燃料局负责。 国家燃料局于二战结束后解散,国防部于1948年让退役军人保障机构继续管理神庙,该机构另设立了曼谷国柱神庙办公室,全面负责指导管理神庙的工作全面负责指导管理神庙的工作,其中包括重修项目,给信众提供服务以及支持机构活动。 此外,该机构还加入了其他公共慈善机构,由曼谷国柱神庙办公室主任和退役军人保障机构主任担任曼谷国柱神庙办公室执行主席。